一、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双方
(1)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2)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2、协议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在业务发展、市场推广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共同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
①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
②提供技术服务;
③投资;
④股权投资;
⑤联合;
⑥授权等;
⑦其他有利于提高双方综合竞争力的方式。
(以上具体合作形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3)在本次战略合作期间内,如出现任何一方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交易目的和对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与上海的合作,也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尝试与探索。通过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以及后续的深度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在智慧城市的行业和影响力并进一步增强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推动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快速发展及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从而实现更好的经营效益以支持的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不断提升。
三、交易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通过董事事前认可和意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并由董事长签发实施文件并对外发布实施即可完成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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