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的概念,我们做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人力资源既可以指人,也可以指能力。
它既可以指具体的人或人群,即具有特定的知识、经验、技能、体能等的劳动者的集合,也可以是一种相对笼统的泛指,即指一个国家或组织中的人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总体能力,即一种以人为载体的能力,而不是特定的人或人口群体。但即使是后一种意思,也无法否认一点,即人是人力资源的载体,人力资源不可能脱离人而单独存在。
第二,人力资源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含义。
从宏观层面来看,人力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经济所拥有的所有能够参与经济活动、创造价值的人口或能力的总和,这种人力资源既有数量方面的含义,更有质量方面的含义。从微观层面来看,人力资源是指一个组织(包括企业、公共部门以及非营利机构)的全体成员所拥有的有助于实现组织战略、达成组织目标的潜在体力和脑力的总和。
第三,人力资源包括当前人力资源和未来人力资源两个层面。
即一个国家或组织的人力资源不仅包括现实的人力资源,而且包括潜在的或未来的人力资源。事实上,从增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或者一个组织的战略或使命达成来说,未来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开发可能更为重要。
第四,人力资源的重点在于质量而不是数量。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组织中聚集的总体知识、技能、能力和经验是人力资源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只有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才能确保人力资源对一个经济或者组织做出更大的贡献。正因为如此,培训与开发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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